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 2021 年 1 月 29 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永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(博南东路501号)
联系方式: 0872-6525606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面积(㎡) |
用途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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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金科 刘永花 |
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永平县博南镇博丰路西侧安置区 |
532928101104JC60258 |
100m2/527.54m2 |
住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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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翠花 |
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永平县博南镇博丰路西侧安置区 |
532928101104JC60260 |
100m2/456.16m2 |
住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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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怀利 |
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永平县博南镇新文路21号 |
03-0B-09-18 |
296.79m2/777.08m2 |
住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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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永平县自然资源局
永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年1月1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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